鎮(zhèn)平法院公開宣判一起49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
2020-01-11 23:14:47 來源:中新社河南分社 責任編輯:趙偉鵬
中新河南網1月11日電(趙偉鵬 王淼 王崇)2019年12月30日,河南省南陽市鎮(zhèn)平縣人民法院對以馬某為組織者、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。被告單位南陽市某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犯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,判處罰金人民幣2700萬元。馬某犯組織、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、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、尋釁滋事罪等罪,數(shù)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其余48名被告人被判處十個月到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鎮(zhèn)平縣人民法院審理后查明,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起,馬某因盜竊罪、流氓罪、故意傷害罪被多次打擊處理后,仍不思悔改。2003年,馬某又因爭奪某水庫承包權,與他人產生矛盾,雙方各糾集百余人在某水庫械斗,馬某等人將對方一人打成輕傷,自此在社會上留下了能打敢拼、兇狠霸道的惡名。
2011年5月至案發(fā),該組織以暴力、威脅為手段,通過強占土地,暴力拆遷,逃避政府監(jiān)管,有組織地實施聚眾斗毆、尋釁滋事、敲詐勒索、故意毀財、強迫交易、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等違法犯罪8類70余起。該組織通過實施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,稱霸一方,為非作惡,欺壓殘害百姓,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。
該組織的違法犯罪行為,致使數(shù)十名群眾不敢報警;干擾、破壞200余戶群眾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。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在宛城區(qū)某社區(qū)及周邊地區(qū)產生重大影響,嚴重危害了社會治安秩序、經濟秩序和群眾生活、生產秩序。
該案件由上級法院指定鎮(zhèn)平縣法院審理,是南陽市近年來影響重大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。
此次公開宣判,懲罰了黑惡犯罪,弘揚了社會正氣,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權威,彰顯了鎮(zhèn)平縣法院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這場硬仗的信心和決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