獲嘉縣矛盾糾紛調解中心主任王隨芳先進事跡
2022-08-12 21:16:46 來源: 責任編輯:大紅
中新河南網8月12日電(王凱琪 張珂瑜)7月1日,在獲嘉縣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運行五周年總結表彰大會上,獲嘉縣矛盾糾紛調解中心主任王隨芳被表彰為功臣調解員。獲嘉縣委書記趙明俊親自為他頒發(fā)榮譽證書,會場響起熱烈掌聲。
五年來,王隨芳同志帶領中心全體同志堅持“上為黨分憂,下為民解愁,為群眾做好事、辦實事”的工作原則,成功調解案件1200余起,其中重大疑難案件300余起,收到群眾自發(fā)送來的感謝錦旗168面,幫助當事人解決合法權益資金4500余萬,為該縣的和諧穩(wěn)定做出了積極貢獻,受到了省、市、縣領導的充分肯定,“訪調對接”的獲嘉經驗在全省得以推廣,該同志也多次被省、市、縣表彰為優(yōu)秀調解員。
一、健全規(guī)章制度,提升業(yè)務水平

2017年6月,該同志從獲嘉縣信訪局主要領導崗位退下后,正值縣委、縣政府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,組織上讓其擔任獲嘉縣矛盾糾紛調解中心主任。面對新困難、新挑戰(zhàn)、新任務,他沒有推脫,迅速投入這項新工作。
中心成立之初,周邊縣、市均未開展這項工作,無任何可供參考的經驗,他根據縣委政府要求,結合自身多年工作經驗,親自起草13項規(guī)章制度和調解工作流程,并在全縣進行推廣。同時認真學習中央關于社會治理和人民調解的精神,學習《人民調解法》、《民法典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積極提升自我,2017年11月考取了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證,利用心理學知識助推矛盾糾紛調解。此外,他還先后到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先進典型——眉山、楓橋等地觀摩學習,到北京向有關專家請教,學習借鑒先進經驗和做法,推動調解工作有力開展。
五年來,該同志共審編矛調動態(tài)220期,40余起典型案例和工作經驗被多家報刊和自媒體刊載,特別是2019年12月17日成功接受了由人民網、央廣網等30家新聞媒體記者們組成的“貫徹全會精神建設平安河南”采訪團的實地采訪。同時編寫了《如何成為一名優(yōu)秀的調解員》、《化解矛盾糾紛助推社會治理》等課件,在縣委、縣政府及各鄉(xiāng)鎮(zhèn)組織的信訪、綜治、矛調培訓班上授課20余次,受訓人員2000余人次,并被新鄉(xiāng)先進群體精神教育基地特聘為教師。在培訓班上,他結合自身工作實踐,講解矛盾糾紛調解技巧,傳授工作方式方法,宣傳該縣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成效和做法。
二、完善工作方式,化解各類矛盾

在調解案件過程中,該同志堅持邊學習邊總結,政治理論和業(yè)務水平不斷提高,工作方式靈活多變,從最初的“能調”成為“擅調”,再到現(xiàn)在的“樂調”。他始終堅持一案一策,一人一策,將調解與普法、心理疏導、思想教育和穩(wěn)控相結合,堅持四個“基本原則”:即堅持公平公正、堅持依法辦事、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、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;注重四個“方法技巧”:即取得群眾的信任、查清案件的基本事實、制定調解方案、按照方案執(zhí)行,努力做到調解一次糾紛,上好一堂法制課,教育一片群眾,穩(wěn)定一方民心的工作目標。
例如2017年10月某鄉(xiāng)鎮(zhèn)居民拆遷房屋意外死亡事故糾紛案件、2018年4月新鄉(xiāng)縣大召營鎮(zhèn)馬某醫(yī)療糾紛死亡賠償案件、2019年6月獲嘉縣亢村鎮(zhèn)某村幼兒園學生意外病亡案件、2020年5月某公司拖欠60余戶商鋪業(yè)主租金糾紛案件、2021年10月因城區(qū)某幼兒園改擴建與住戶拆遷賠償案件、2022年5月周口市淮陽居民程某在獲嘉縣某大型建筑工地意外死亡案件等,在調解過程中分別采取了普法教育、心理疏導、思想教育穩(wěn)控、召開聯(lián)席會議等多種調解方法,使案件得以成功調解。
三、明確工作任務,突出疑難案件

該同志充分發(fā)揮自己的業(yè)務特長,突出解決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和信訪案件,親自協(xié)調解決300余起,被廣大干部群眾親切地稱為解決重大疑難案件的“老中醫(yī)”。特別是在黨的十九大等重要節(jié)會期間,他將案件責任分解到人,兩天召開一次碰頭會,交流研判案件進展情況,對所有調解案件當事人及多名上訪老戶全部進行心理疏導、思想教育,將其有效吸附在當地,確保無越級上訪。例如2021年3月,獲嘉縣大新莊鄉(xiāng)王某的妻子在中和鎮(zhèn)某村一小型加工廠上班時發(fā)生事故,導致死亡。王某及家屬情緒激烈,10余人穿孝衣到工廠和老板家門口吵鬧、燒紙,并揚言抬棺到縣委上訪。該案轉至縣矛調中心后,該同志及時地對其做了心理疏導,穩(wěn)定了當事人的情緒,使其趨于理性提出合理賠償要求,積極配合調解員將該案了結,避免了一起極端惡性事件的發(fā)生。
四、強化責任擔當,踐行為民情懷
該同志堅守初心,勇?lián)姑,一切以群眾為中心,把當事人當家人,把當事人的事情當家事,把調解工作當事業(yè),把幫助群眾當成一件快樂的事情,滿懷激情去探索,去追求,去研究,躬身踐行這一份為民情懷;牢固樹立擔當意識、大局意識、合作意識,發(fā)揚吃苦耐勞、愛崗奉獻、履職為民的精神,力求做到對得起組織的信任、對得起自己的職責、對得起群眾的期望。在工作中,他經常加班加點,犧牲休息時間,有時帶病堅持工作,顧不上吃飯,就以燒餅充饑。例如在調解獲嘉縣某大型住宅小區(qū)400余戶商品房延期交付案件時,該同志突發(fā)眩暈癥,被同事送到醫(yī)院就診,醫(yī)生建議在家休息一周。但該同志考慮到案件系群體性事件,且案件正處于調解關鍵時刻,只服了點藥就立馬又返回崗位帶病繼續(xù)工作。該案件成功調解,群眾得到了合理賠償,雙方十分滿意并送來鮮花和錦旗表示感謝。
因為熱心于工作,家里的事情很少兼顧,王隨芳愧對于家庭。其愛人生病住院,恰逢一起重大案件正在調解,該同志就安排親屬到醫(yī)院陪護,連續(xù)幾天在單位加班,成功調解這起重大案件。其愛人多次“抱怨”:“如果你能將工作精力的十分之一放到家庭上我就心滿意足了。”他總是微笑回答:“我的軍功章里有你的一半。”
在調解重大疑難案件時,該同志急群眾所急,想群眾所想,從不推脫,親自協(xié)調,想方設法將案件調解成功。例如城區(qū)居民李某關于單位未繳納養(yǎng)老金的信訪案件,時間長達17年,多次到上級部門上訪。該案歷經勞動仲裁、法院一審、二審,始終未得到解決。李某慕名到獲嘉縣矛調中心,堅持要求該同志調解此案,并手持火車票威脅,如不受理將赴京上訪。經過該同志的多方努力,選準案件切入點和突破口,多次和當事雙方溝通,最終將該案成功調解。李某送來一面錦旗并在回訪表上寫道:“感謝王主任為我解決了養(yǎng)老憂愁,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”。再如許昌市鄢陵縣居民于某父親在獲嘉建筑工地打工意外摔成重傷,就賠償問題雙方自行協(xié)商半年未果,于某慕名到獲嘉縣矛調中心找王主任幫忙調解。該同志依照國家法律規(guī)定,同時向弱者傾斜,情理法并舉,經過數輪協(xié)商,半月之內成功調解此案,為當事群眾解決了100萬元的醫(yī)療費用和其他賠償。于某和家人送來一面“一言一行樹部門形象一舉一動為百姓解憂”的錦旗,并激動地說:“王主任為我父親解除了一輩子的后顧之憂,獲嘉人真好,獲嘉縣矛調中心的王主任更好!”。
永守初心擔使命,發(fā)揮余熱獻矛調。五年來,王隨芳致力于調解工作,始終保持熱心、耐心、恒心、愛心、公平心,馳而不息,久久為功,成功化解了一大批重大疑難矛盾糾紛,多個事發(fā)現(xiàn)場都能看到他的身影。面對群眾他向來都是來者不拒,熱情接待,他一心為民的工作態(tài)度、高超的調解技巧贏得了群眾的一片稱贊,慕名找他調解案件的人越來越多。“有事找縣矛調中心王主任”已成為廣大干部群眾的口頭禪。